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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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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处理药剂师注册事宜,包括订明注册所须的训练丶主办注册考试丶签发注册证明书及周年执业证明书等;
(b)
委出纪律委员会,调查药剂师的行为操守,并惩处被裁定行为不当的药剂师;
(c)
规管及签发药剂制品零售商(获授权毒药销售商及列载毒药销售商)牌照。有关工作包括进行巡查及试买行动丶提出检控及委出纪律委员会调查获授权毒药销售商的经营手法等;
(d)
规管及签发药剂制品批发商和制造商牌照;
(e)
规管药剂制品的销售丶购买丶合成和配发事宜;以及
(f)
处理药剂制品的注册和分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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