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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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於任何因使用或不当使用或依据管理局透过其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服务而引致或所涉及的任何损失丶毁坏或损害(包括但不限於相应而生的损失丶毁坏或损害),管理局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丶义务或责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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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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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此中文免责声明为英文版本译本,如中丶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
6. |
当你一旦使用管理局网站(www.ppbhk.org.hk)或其任何网页,即表示你无条件接受上述所载的免责条款,以及管理局在毋须事先通知你的情况下而可随时对上述条款作出的修改及/或增补。请定期浏览此网页查阅任何可作出的修改及/或增补。 |
引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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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拥有的范围 |
2. |
除另有注明外,管理局网站所载的内容皆受管理局所拥有的版权约束。 |
管理局网站所载的非文字内容 |
3. |
若你想透过任何方法复制丶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管理局网站内任何非文字内容(包括但不限於照片丶图像丶图画丶图片丶音频档案和影像档案)作任何用途,须事先得到管理局的书面同意。有关申请可电邮至管理局 (其电邮地址为ppb@dh.gov.hk)。 |
4. |
若管理局网站内的非文字内容涉及由第三者拥有的版权,在复制丶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任何此等非文字内容前,必须先取得版权拥有者的授权或同意。 |
管理局网站所载的文字内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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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复制本不得出售或换取任何利益丶得益丶利润或报酬,或用作任何其他商业用途;
「商业用途」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用途:
在任何业务过程中或为促进任何业务:
(i) |
要约供应货品丶服务丶设施丶药剂制品或药剂制品权益的用途; |
(ii) |
要约提供商业机会或投资机会的用途; |
(iii) |
宣传或推广货品丶服务丶设施丶药剂制品或药剂制品权益的用途; |
(iv) |
宣传或推广商业机会或投资机会的用途; |
(v) |
为货品丶服务丶设施丶药剂制品或药剂制品权益的供应者或准供应者作宣传或推广用途;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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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5条所述的准许只适用於管理局网站内受管理局版权保护的文字内容。管理局有权於任何时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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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若你想透过第5条所述以外的方法复制丶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管理局网站内任何受管理局版权保护的文字内容,或作第5条所述准许以外的任何用途,须事先得到管理局的书面同意。有关申请可电邮至管理局(其电邮地址为ppb@dh.gov.hk)。 |
8. |
若管理局网站所载的文字内容涉及第三者版权,在复制丶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该文字内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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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结网站所载内容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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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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