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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师持续进修及实习培训委员会由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成立,负责:
(a) |
协助管理局处理实习培训机构及导师注册事宜; |
(b) |
协助管理局制订准则用以批核由不同培训机构提交的导师所用的季度评核表格及实习人员所用的年度评核表格,以及执行这些准则并按需要设立小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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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协助管理局制订准则用以审核导师提交的季度评核表格及实习人员提交的年度评核表格,以及执行这些准则并按需要设立小组委员会; |
(d) |
就有关药剂师实习培训的事宜向管理局提供意见; |
(e) |
按需要与实习培训机构及导师紧密联络; |
(f) |
执行管理局所容许并赋予的有关实习培训的其他职能;及 |
(g) |
就香港注册药剂师持续专业发展的要求向管理局提供包括下列范畴的意见,以维持其执业水平:
- 就注册药剂师持续专业发展/教育制订政策及推行策略;
- 审定负责管理及筹办持续专业教育课程的机构;以及
- 推行及监管(包括备存记录)持续专业教育计划,并就其进度进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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