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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业及毒药(临牀试验及药物测试证明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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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药剂业及毒药(临牀试验及药物测试证明书)委员会根据
《药剂业及毒药规例》(香港法例第138A章)
,执行下列职能 -
(a)
在委员会认为适宜施加的条件的规限下,审议有关对人类进行临牀试验或对动物进行药物测试的申请以及签发临牀试验证明书或药物测试证明书;及
(b)
取消临牀试验证明书或药物测试证明书,在指明期间内暂时吊销临牀试验证明书或药物测试证明书,向有关证明书的持有人发出警告信或更改施加於证明书的条件。
成员名单
主席
陈凌峯先生, JP
成员
陈可欣女士
周智海先生
何景文医生
江展航先生
梁栢行教授
彭慧冰博士
谭新荣教授
黄骏君医生
袁永丽博士
左中教授
秘书
谢宝瑶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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