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ICH 指導原則的實施
背景國際人用藥品註冊技術協調會 (前譯: 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ICH) 是一個國際非牟利組織,其使命是推動全球更大程度的協調,以確保具安全、效能及素質的藥品能以最資源高效的方式下進行研發及獲得註冊。 相關協調工作是透過制定 ICH 指導原則及藥品研發、審批及安全監測的技術要求而實現。這一過程涉及監管機構與業界專家的協作,以及由ICH成員落實這些指導原則和技術要求。申請加入的時間表於2023年10月,中國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獲正式通過成為ICH觀察員。這一步對於推進ICH指導原則在香港的實施至關重要,而最終目標是成為ICH監管機構成員。政府已設定目標,將於2027年第二季度提交ICH監管機構成員的申請。成為ICH監管機構成員的先決條件要符合ICH監管機構成員的申請資格要求,其中一項是實施ICH一級指導原則, ICH一級指導原則包括: 管理局自2016年1月1日起成為「藥品檢查合作計劃」(PIC/S)的會員機構,並採納了包括PIC/S 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 指引的第二部分。ICH Q7 指導原則最初是基於PIC/S關於活性藥物成分的指引草案制定,並於2001年由PIC/S採納,之後在2007年整合為PIC/S GMP指引的第二部分。專責小組的成立為促進ICH指導原則的實施,衞生署於2025年成立了「ICH一級指導原則實施及二級指導原則準備專責小組」(「專責小組」)。該專責小組包括業界及相關持份者的代表,並一直積極制定ICH一級指導原則的實施計劃。專責小組的主要目標是就現行本地監管制度與ICH一級指導原則要求之間的差距向政府提供意見,並制定ICH一級和二級*指導原則實施時間表和實施計劃。ICH Q1和E6指導原則的擬議實施計劃為實現2027年第二季度申請ICH監管機構成員的目標,專責小組提出了以下實施計劃:
* 監管機構成員須於其 ICH 會員資格獲批五年內,提交針對 ICH二級指導原則(包括 E2A、E2B、E2D、M1 及 M4)的具體實施計劃,並列明其里程碑及時間表。其餘 ICH 指引(三級指導原則)則應於短期並在最短時間內予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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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