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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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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申請的證明文件

申請註冊時,申請人一律須出示以下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影印本)或經公證的副本,連同兩張適用於護照的相片(背面印有申請人姓名):

(a)
藥劑學學位證書;
(b)
藥劑學修業成績表或學業記錄;
(c)
註冊前訓練及/或註冊後藥劑學實際經驗評核證書;
(d)
由具備良好聲譽的人為申請人身分及良好品格作出擔保的信件;以及
(e)
身分證明文件(香港身分證或護照)。

此外, 申請人如並無持有香港大學或香港中文大學所頒授的藥劑學學位,則必須出示以下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影印本)或經公證的副本:

(a)
由註冊當地藥劑業管理局發出的藥劑師註冊證明書;或就於英國註冊的藥劑師而言,由General Pharmaceutical Council發出的註冊編號通知書,以及藥劑師註冊記錄的電子印本,其所載註冊編號須與General Pharmaceutical Council發出的註冊編號通知書所顯示的註冊編號相同;
(b)
註冊當地藥劑業管理局最近發出的良好聲譽信件;以及
(c)
現有藥劑師執業牌照(如有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