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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欲成為管理局認可舉行實習培訓計劃的培訓地點,申請機構須向管理局提交認可藥劑師實習培訓機構的申請,並為其轄下導師/指導員提交取得認可資格的申請以供管理局審批。有關申請須包含藥劑師實習培訓的計劃建議,並羅列培訓的範圍及評核的細則,以助管理局評估有關申請。就此,管理局為藥劑師實習培訓認可機構制訂了一套四份的指引(附件1至4)(請參考英文版的內容),包括訂立下列四個培訓領域的指引綱要、導師/指導員的評核表格、實習人員的評核表格、及實習的培訓清單︰ 5.如認可培訓機構有意申請超過一個培訓地點,該機構須就各培訓地點向管理局轄下的藥劑師實習培訓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提交獨立申請,委員會將就有關申請的個別情況審批。 6.認可培訓機構轄下的導師/指導員須獲管理局認可,方能成為實習培訓計劃的認可導師/指導員,有關認可準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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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
(於2021年3月更新)